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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税会计分录(城市建设税)

发布时间:2024-07-25 20:30:38来源:

哈喽,大家好~~~我是小编田甜,关于城市建设税会计分录,城市建设税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那么现在让田甜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7%。

2、这里称的“市”是指国务院批准市建制的城市,“市区”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市辖区(含市郊)的区域范围。

3、(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4、这里所称的“县城、镇”是指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县城、县属镇(区级镇),县城、县属镇的范围按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区域范围。

5、(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县属镇的,税率为1%。

6、扩展资料一般来说,城镇规模越大,所需要的建设与维护资金越多。

7、与此相适应,城市维护建设税规定,纳税人所在地为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5%;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或建制镇的,税率为1%。

8、这种根据城镇规模不同。

9、差别设置税率的办法,较好地照顾了城市建设的不同需要。

10、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城市维护建设税。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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