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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租赁什么意思(租赁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4-06-29 20:30:36来源:

哈喽,大家好~~~我是小编田甜,关于汽车租赁什么意思,租赁什么意思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那么现在让田甜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租赁是指在约定的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租金的行为。

租赁存在的主要原因有以下方面:节税;降低交易成本;减少不确定性。

租赁是一种以一定费用借贷实物的经济行为,出租人将自己所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获得在一段时期内使用该物品的权利。

但物品的所有权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

承租人为其所获得的使用权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费用(租金)。

扩展资料: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15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据此规定,我国租赁合同的形式为:租赁期限为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

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2、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是否做了约定,都视为不定期租赁。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

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须经出租人同意。

转租与债的转移不同。

转租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

第三人不履行对租赁物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

承租人未经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可终止合同。

根据合同法第229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据此,在租赁合同有效期间,租赁物因买卖、继承等使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变更的。

租赁合同对新所有权人仍然有效,新所有权人不履行租赁义务时,承租人得以租赁权对抗新所有权人,这在学理上称之为“买卖不破租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租赁。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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