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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催告程序特点的哪些说法是正确(公示催告程序)

发布时间:2023-05-04 22:00:41来源:

大家好,小讯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公示催告程序特点的哪些说法是正确,公示催告程序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2、公示催告程序可以背书转让的票据持有人,因票据被盗、遗失或者灭失,可以向票据支付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

3、申请人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书,写明票面金额、发票人、持票人、背书人等票据主要内容和申请的理由、事实。

4、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申请,应当间时通知支付人停止支付,并在3 日内发出公告,催促利害关系人申报权利。

5、没有人申报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作出判决,宣告采据无效。

6、扩展资料:公示催告流程:利害关系人应当在公示催告程序期间或在申报期间届满,判决作出前向人民法院提出。

7、2、利害关系人在向法院主张权利时应向法院出示票据,法院即时通知公示催告申请人在指定期间查看该票据,如公示催告的票据与利害关系人出示的票据不一致,应当驳回利害关系人的申请。

8、3、如利害关系人未在判决前申报权利的,可以在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票据纠纷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确权。

9、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公示催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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