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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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东方职业技术学院是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国家教育部同意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面向浙江省招生。
2、学院位于最具活力的沿海开放城市之一的温州市,校园建筑风格独特。
3、校园美丽而宁静,绿树扶疏,花海荡漾,绿化率达40%,被温州市人民政府命名为花园式校园,2005年被评为浙江省文明单位、平安校园。
4、学院主动适应浙江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以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注重专业建设,努力办人民满意的高职学院。
5、现设物业管理、电气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信息管理、应用电子技术、包装技术与设计、印刷技术、财务管理、会计、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开发与营销、电子商务、工商企业管理、酒店管理、商务英语、文秘、物流管理、旅游英语、新闻采编与制作等19个专业。
6、2003年顺利通过了浙江省教育厅组织的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
7、学院师资力量比较雄厚。
8、选聘师德好、专业水平高、教学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任教,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占三分之一以上。
9、学院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齐全,设备先进。
10、高标准建成了众多的多媒体电教室、语音电教室、大型计算机房及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学术报告厅、体育馆、游泳池、田径场、球类运动场、校园网、有线电视网、通讯网、广播网、英语电台。
11、各专业均有一批先进的实验实训室。
12、学生公寓四人一室,每室设有阳台和两个独立卫生间,配有电热淋浴器、电话,每生配有校园宽带网络信息点,免费提供上网学习。
13、学院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为生命,突出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把全体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14、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规范、严谨;师生关系和谐、融洽;校园文化精彩纷呈;平安校园的保障体系已经健全;文明校风、良好学风已经形成。
15、学院注重实践教学和就业指导服务。
16、与温州市近百家知名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稳定的密切的合作办学关系,对在校学生积极开展职业资格证书和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培训,与温州市、区两级人事部门、人才服务中心及中介组织共建了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平台,有力地促进了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提高,为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开辟了广阔的渠道。
17、2005年毕业生就业率达99.43%,其中签约率达91.72%,排名全省高校前列。
18、清华大学、江南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远程教育温州学习中心设在本院,宁波大学成人教育学院为本院设立专升本教学班,可为我院学生专升本提供便利条件。
19、学院各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住宿费为1200元/年。
20、凡第一志愿填报我院高考第五批录取分数线以上的普高毕业生,取前50名(文科、理科各25名)予以奖励;其中,文、理科第一名各奖励5000元,第二名各奖励4000元,第三名各奖励3000元;第四名~二十五名各奖励2000元。
21、对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和勤工俭学等办法帮助其解决困难。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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