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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计提在3月6月9月12月(所得税计提)

发布时间:2024-09-02 15:30:34来源:

哈喽,大家好~~~我是小编田甜,关于所得税计提在3月6月9月12月,所得税计提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那么现在让田甜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1、答:一,查账征收:有两种算法,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根据此计算公式可以看出,应纳税额的多少,取决于应纳税所得额和适用税率两个因素.实际工作中有两种计算方法:(一)直接计算法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金额-弥补亏损;(二)间接计算法公式: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项目金额,在实务中,一般按间接法计算月度或季度的计提所得税金额,月度或季度计提所得税时暂不考虑纳税调整项目,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再按照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予以调整的金额作纳税调整,也就是间接法公式中的纳税调整项目.也就是说,月度或季度计提所得税时的公式可简化成:应纳税额=会计利润总额*适用税率;二,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具体情况,对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核定应税所得率或核定应纳所得税额两种.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核定其应税所得率:(1)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的;(2)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的;(3)通过合理方法,能计算和推定纳税人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总额的.纳税人不属于以上情形的,核定其应纳所得税额.2,税务机关按下列方法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2)按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定率核定;(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测算核定;(4)按照其他方法核定.如果采用前款所列的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则可同时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核定,采用两种以上方法测算的结果不一致,税务机关有权按应纳税额从高核定.3,如果税务机关给你核定应纳税额的话,那么企业应按税务机关核定的数额预提,也可不预提,直接计入所得税费用科目.这种情况则不用公式计算了.4,如果是税务机关核定应税所得率,则公式如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的幅度标准见下表:应税所得率的幅度标准行业 应税所得率(%)农,林,牧,渔业3-10制造业 5-15批发和零售贸易业4-15交通运输业7-15建筑业 8-20饮食业 8-25娱乐业 15-30其他行业 10-30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主营项目应为纳税人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实行该办法的有税务机关批准核定的<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鉴定表>,按照税务机关的核定,依据上述公式按月或季计提即可.。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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