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加权平均法计算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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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权平均法,在市场预测里,就是在求平均数时,根据观察期各资料重要性的不同,分别给以不同的权数加以平均的方法,公式如下所示:加权平均法可根据本期期初结存存货的数量和金额与本期存入存货的数量和金额,在期末以此计算本期存货的加权平均单价,作为本期发出存货和期末结存存货的价格,一次性计算本期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
2、扩展资料:上月月末材料或产品平均单位成本=上月月末结存材料或产品金额/上月月末结存材料或产品数量。
3、这种方法适用于前后进价相差幅度不大且月末定期计算和结转销售成本的商品。
4、优点:只在月末一次计算加权平均单价,比较简单,而且在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时所计算出来的单位成本平均化,对存货成本的分摊较为折中。
5、2、缺点:不利于核算的及时性;在物价变动幅度较大的情况下,按加权平均单价计算的期末存货价值与现行成本有较大的差异。
6、适合物价变动幅度不大的情况。
7、这种方法平时无法从账上提供发出和结存存货的单价及金额,不利于加强对存货的管理。
8、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以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或按上月月末计算的平均单位成本计算。
9、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加权平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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