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孝三年的规矩(守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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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守孝三年:在至亲去世之后的三年内,做官的要告“丁忧”回乡守孝,孝服满后再陈请复职。
2、“三年”守孝中不能参加宴会应酬,夫妇不能同房,家属不能生孩子,否则经人告发就要办罪。
3、民间虽没有这许多限制,但在守孝中是不能婚娶的,周年之内也不喜欢参加喜庆。
4、如遇必须婚娶的,可在百日之内操办,叫做“借孝”。
5、官家也有借孝之例,如当年曾国藩守孝挂帅,就是由咸丰皇帝下旨借孝的。
6、 实际上在“三年”守孝之中,有逐渐淡化亲属思念的含意,由七七到六旬,由六旬到百日,由百日到周年,由周年到三年,逐渐拉长,也就逐渐淡忘。
7、最后只有每年的“忌辰”(逝世纪念日了)。
8、尊亲死后,服满以前,居住在家,断绝娱乐和交际,以示哀思,称“守孝”。
9、《京本通俗小说·错斩崔宁》:“却说那 刘大娘 到得家中,设个灵位守孝。
10、”清 郑廉《豫变纪略》:“在家为父亲守孝的户部郎中袁枢(袁可立子)出家资,立赏格,募人御之。
11、”清 魏源 《圣武记》卷一:“十七年二月, 莽依图 军至,乃进围 平乐 。
12、”《红楼梦》第五四回:“前儿 鸳鸯 的娘也死了,我想他老子娘都在南边,我也没叫他家去守孝。
13、” 吴玉章 《从甲午战争前后到辛亥革命前后的回忆》一:“那时我的母亲刚死去不久,我的二哥正和我一起在家守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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