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鹤壁通报三起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24-04-29 17:30:02 编辑: 来源:
导读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鹤壁通报三起典型问题,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澜澜给大家说一说,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哈~! 2024年五一假期...

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鹤壁通报三起典型问题,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今天澜澜给大家说一说,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哈~!

2024年五一假期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我市查处的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淇县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申江灿违规操办父亲三周年忌日事宜并收取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2年12月,申江灿在操办父亲三周年忌日事宜时,未按照规定进行报备,并违规收受10名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礼金共计3600元。2023年12月,申江灿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二、淇滨区卫生健康监督所原所长黄天宝违规报销通信费、违规发放补助和奖金问题。2013年1月至2016年8月,时任淇滨区卫生健康监督所所长的黄天宝,违规使用公款报销个人通信费共计3384元。此外,经黄天宝同意,淇滨区卫生健康监督所违规发放“六一”儿童节节日补助1350元、先进个人奖金22480元,共计23830元。2023年12月,黄天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鹤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石远征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问题。2021年、2022年春节及中秋节,石远征担任鹤山区检察院计划财物装备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期间,在负责单位绿化项目时,先后收受项目施工方所送面值1000元的购物卡4张,金额共计4000元。石远征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2月,石远征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通报指出,上述问题的发生,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在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下,依然心存侥幸,不收敛、不知止,顶风违纪、以身试法,必然受到严惩。全市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通报强调,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从严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保持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把“节点”当作“考点”,深入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拳纠治“四风”顽疾,对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使用公车以及酒驾醉驾等问题严查快处、通报曝光,以有力有效监督确保节日风清气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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