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因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
大家好,小讯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表见代理是无权代理因此对被代理人不发生任何法律后果,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现象在生活中非常的常见,我们或多或少都亲为过。
2、法律对无权代理有特别的规定,所谓狭义无权代理,是指行为人不仅没有代理权,也没有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的表征,而以本人的名义所为之代理。
3、那么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区别有哪些?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讲解。
4、无权代理与表见代理的主要区别包括:第一、构成要件不同。
5、尽管表见代理属于广义的无权代理,但其构成要件不同于狭义的无权代理。
6、狭义的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根本无代理权而从事代理行为,且其无权代理行为也不可能使相对人信赖其有代理权。
7、因此,狭义无权代理也可以称为“纯粹的无权代理”。
8、而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无权代理人所从事的无权代理行为,使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
9、第二、法律效果不同。
10、在狭义无权代理的情况下,本人享有追认权。
11、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必须经过本人追认,才能对本人产生效力;如未经过本人追认,本人对该无权代理行为不承担责任。
12、因此,无权代理行为能否发生效力根本上取决于本人是否追认。
13、在本人没有正式追认之前,无权代理行为处于一种效力待定的状态。
14、正是从这个意义上,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在性质上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15、而在表见代理的情况下,无权代理行为无需经过本人的追认就可以直接对本人发生效力。
16、因此,一旦无权代理行为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则本人便不享有追认权,即便该无权代理行为违反了本人的意志或利益,本人也不能否认该行为对其产生的拘束力,必须对之承担责任,因此,表见代理不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17、第三、本人是否有权否认无权代理的效果。
18、表见代理不同于狭义的无权代理之处在于本人不得享有追认权,也就是说,只要相对人提出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主张表见代理的效力时,根本不考虑本人是否追认的问题。
19、本人即使不追认,也不影响表见代理的构成。
20、构成要件不同1.行为人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符合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即代理人必须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意思表示;2.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即属于自始无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已终止三种情况;3.行为人与第三人所为行为不是违法行为。
21、(1)客观上存在使善意第三人相信无权代理人拥有代理权的理由;(2).第三人善意且无过失,即第三人无从知道无权代理人不具有代理权;(3)无权代理人与第三人所为的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行为的一般有效要件和代理行为的表面特征。
22、法律效果无权代理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1)本人追认。
23、《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24、”(2)视为本人同意。
25、《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知道他人以自己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26、”2、无权代理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在不存在本人追认或不存在视为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无权代理为无效民事行为,应当按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则来处理。
27、(1)如第三人主张表见代理,则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被代理人承担该法律后果后,有权向代理人主张损害赔偿。
28、(2)如第三人主张无权代理,表见代理在没有代理权这一实质特征上同于无权代理,按照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规则来处理。
29、注意领会第三人主张表见代理,本人予以否认的,由本人举证,如举证不能,表见代理成立。
30、这里小编提醒大家,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
31、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32、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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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延伸阅读: 哪些属于无权代理合同它们为什么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无权代理合同的撤销权 无权代理和表见代理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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