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辩论结束后还能举证吗?(法庭辩论)
哈喽,大家好~~~我是小编田甜,关于法庭辩论结束后还能举证吗?,法庭辩论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那么现在让田甜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基本功与操作技巧 人的思维只有通过表达,才能达到影响他人的作用。
表达得好坏取决于表达的内容,但表达技巧也是关系到表达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
不仅要有好的文字组织能力,还应具有准确、简洁、清楚、生动的语言表达能力。
文字表达技巧 综合案情,理顺辩论思路,写好代理词、辩护词,是庭前必做的一项基础工作。
第一,字斟句酌,用词准确; 第二,调配语句,合理布局; 第三,篇章衔接,环环相扣; 第四,结构严谨,条理清楚; 第五,重点突出,详略恰当。
2、语言表达技巧 具有驾驭、支配辩论形势的能力。
在庭审辩论中,应当做到: 第一、脱稿,并善于把前言说好。
在设计这方面的语气和选择言词时必须达到的效果是: ①立即抓住整个法庭的注意力; ②传达案件的严重性或表现出对本案的真诚; ③表明对本案的信心。
第二,控制语速,并吐字清晰。
有了好的辩论内容,还需有好的表达方式。
在庭审辩论时,应做到口齿清楚,发音准确,音调和谐,快慢适度。
力争达到声调上的抑扬顿挫,以提高论辩感染效果。
第三,善于入情入理。
语言可以伤人,也可以感人。
用辩论语言伤人,是不道德的。
辩论语言以情感人,则是可取的。
使用这一语言情感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具体案件的辩论语言感情色彩,要有与案情相适应的基调。
②绝不能带有当事人的感情色彩。
操作的情感就是经过理智语言处理过的辩论情感、法律语言情感。
③情感措辞应是发而不露、放而不纵、委婉、曲折、含蓄的中性语言。
3、形象技巧 除了文字表达、语言表达技巧外,还应具有良好的体态语言表达技巧。
有声与无声、语言与体态的融合统一,才能体现精湛的表达能力。
第一,柔中有刚,举止大方。
在庭审辩论中要有风度,有气魄,不卑不亢,不趾高气扬。
在辩论得势时,不忘乎所以,轻视对方;在失利时,不惊慌失措,手忙脚乱。
发言必须权衡,切不可轻率发表无准备、无水平的言辞。
在任何情形下,都应举止大方,沉稳有序,言而有据。
应具有这种刚柔并济、以静制动、以稳求成的形象。
第二,善于控制情绪。
法庭辩论情况也常常如此。
在庭审中可能遇到事先没有预料到或已预料到的非正常的阻碍、干扰、发难等情况。
这就要求控制自己的情绪,怒而不暴跳如雷,惊却能声色不露,即时采取有效措施,平息、安定、排除意外,做到应变自如,稳中求胜。
第三、注意区分第一轮辩论以及随后的二、三轮辩论的区别。
一轮辩论可以事先准备,而在后的多轮辩论则应视法庭辩论情况随机应变,应针对对方上一轮的观点进行有的放矢的驳斥,但不应一味重复己方已经充分阐述过的观点。
本文分享完毕,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