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非企业会计科目表
民非企业,即民办非企业单位,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这类组织在会计处理上遵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其会计科目设置与一般的企业会计有所不同,更注重于反映非营利性质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成果。
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科目表概览
一、资产类科目
1. 库存现金:记录单位的库存现金。
2. 银行存款:记录单位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3. 短期投资:记录单位购入的能够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投资。
4. 应收票据:记录单位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
5. 应收账款:记录单位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6. 预付账款:记录单位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7. 其他应收款:记录单位除上述各项应收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8. 存货:记录单位在日常活动中持有的、为了出售或消耗而持有的物品。
9. 长期股权投资:记录单位持有的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且该股权在其投资单位中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
10. 固定资产:记录单位拥有的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二、负债类科目
1. 短期借款:记录单位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的各种借款。
2. 应付票据:记录单位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
3. 应付账款:记录单位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4. 预收账款:记录单位按合同规定预收的款项。
5. 其他应付款:记录单位除上述各项应付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应付及暂收款项。
6. 长期借款:记录单位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借款。
三、净资产类科目
1. 限定性净资产:记录单位的限定性净资产。
2. 非限定性净资产:记录单位的非限定性净资产。
四、收入类科目
1. 捐赠收入:记录单位接受捐赠的现金和实物。
2. 会费收入:记录单位从会员处收到的会费。
3. 提供服务收入:记录单位通过提供服务获得的收入。
4. 政府补助收入:记录单位从政府获得的补助收入。
五、支出类科目
1. 业务活动成本:记录单位为实现其宗旨而发生的直接费用。
2. 管理费用:记录单位为组织和管理其业务活动而发生的费用。
3. 筹资费用:记录单位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费用。
4. 其他费用:记录单位除上述各项费用外的其他费用。
以上是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计科目设置的基本框架,具体实施时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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